站内搜索: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关于发布
《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试行)》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阿克苏地区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新国税公告2016年第10号)中所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制定了《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阿克苏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